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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要点】

一、教学目标及其意义

1、概念:教学目标是预期学生通过教学活动获得的学习结果。

2、意义:

①指导学习结果的测量与评价;②指导教学策略的选用;③指引学生学习。

二、教学目标的分类(布卢姆)

1、认知目标(知识、领会、应用、分析、综合、评价)

(1)知识

指对所学材料的记忆。这是最低水平的认知学习。

(2)领会

指把握所学材料的意义,这可以借助三种形式来表明对材料的领会。

(3)应用

指将所学材料应用于新的情境,包括概念、规则、方法、规律和理论的应用。这一层次以知识和领会为基础发展而来,应用代表较高水平的理解。

(4)分析

分析既要理解材料内容,又要理解材料的结构,是一种比应用更高的智能水平。

(5)综合

综合目标所强调的是创造能力,需要产生新的模式或结构。

(6)评价

评价目标是最高水平的认知学习结果,因为它要求超越原先的学习内容,并需要基于明确标准的价值判断。

2、情感目标(接受、反应、形成价值观念、组织价值观念系统、价值体系个性化)。

3、动作技能目标(知觉、模仿、操作、准确、连贯、习惯化)。

三、教学目标的表述

1、行为目标

是指用可观察和可测量的行为陈述的教学目标。行为目标的陈述包括三个要素:一是具体目标,即用行为动词描述学生通过教学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 行为,如“写出”、“列出”、“解答”等,主要是说明“做什么”;二是产生条件,即规定学生行为产生的条件,如“根据参考书”、“按课文内容”、“不用笔 算”等,主要是说明“在什么条件下做”;三是行为标准,即提出符合行为要求的行为标准,如“没有语法或拼写错误”、“90%正确”、“30分钟内完成”, 主要是说明“做到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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