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教育政策法规部分考试要点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了解我国教育的性质、方针和原则,掌握我国基础教育相关制度安排、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违反教育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⑴、我国教育的性质:社会主义性质。
⑵、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国家教育政策的总概括,是教育发展的总方向。
⑶、教育的基本原则:
(一)对受教育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的原则
(二)继承和吸收优秀文化成果的原则
(三)教育公益性原则
(四)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
(五)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
(六)帮助特殊地区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
(七)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原则
(八)鼓励教育科学研究原则
(九)推广普通话原则
(十)奖励突出贡献原则
⑷、中国的基础教育制度:
①学校教育制度。②义务教育制度。③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④国家教育考试制度。⑤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⑥扫除文盲教育制度⑦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制度
⑸、受教育者的权利:
①、享有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
②、享有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③、享有公正评价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
④、享有申诉权。
⑤、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