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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生是独特的人
1.是完整的人;
2.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独特性是个性的本质特征);
3.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三)学生是有独立意义的人
1.每个学生都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学生的主体活动是学生获得发展的内在机智和内因。这表现在:a. 学生是具有一定主体性的人,这是他作为主体的基本条件;b. 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c. 教学在于构建学生主体。
3.学生是权责主体。
把学生作为权责主体来对待,是现代教育区别与古代教育的重要特征,也是教育民主的重要标志。在教育实践中,一方面我们要承认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学校和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必然要对学生权力有所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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