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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

课程是学习教育的核心。目前在我国,中小学课程主要有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材三部分组成。这是课程的具体表现形式。

一、课程计划(课程设置是课程设计的中心和首要问题)

(一)课程计划是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开设哪些科目(课程设置)是课程计划的中心和首要问题。

(二)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计划的特征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特征:强制性;普遍性;基础性。

二、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是课程计划中每门学科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是课程计划的分学科展开。

作用、意义:

1. 规定了学科的教学目标、任务,知识的范围、深度和结构,教学进度及有关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

2. 是编写教科书和教师进行教学的直接依据,也是衡量各科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教师应该将课程标准作为检查自己教学质量的依据。

三、教材

课标是教材编写的依据,教材是课标的最主要载体,是对课标的一次再创造、再组织。

四、教科书编写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一)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统一;

(二)强调内容的基础性与适用性;

(三)知识的内在逻辑与教学方法要求的统一;

(四)理论与实践统一;

(五)教科书的编排形式要有利于学生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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