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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的分类
课程类型是指课程的组织方式或设计课程的种类。关于课程的类型,不同国家、不同时 期、不同教育家持有不同的分类标准,因此对课程所划分的类别也不同。课程的类型没有严格的定义。从课程任务的角度,可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 课程;从课程制定者或管理制度角度,可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从课程功能的角度,可把课程分为工具性课程、知识性课程、技能性课程、实践性课 程;从教育阶段角度,可把课程分为幼儿园课程、小学课程、初中课程、高中课程;从课程的组织核心来看,可分为学科中心课程、学生中心课程、社会中心课程 等。以下将对前两种分类加以说明。
(一)根据课程任务,可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
基础型课程注重学生基础学力的培养,即培养学生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需的“三基”(读、 写、算)为中心的基础教养,是中小学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它的内容是基础的,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不仅注重知识、技能的传授,也注重思维力、判断力 等能力的发展和学习动机、学习态度的培养。基础型课程是必修的、共同的课程,无论哪个学生都要学习。基础型课程要求很严格,必须有严格的考试。基础型课程 的内容是不断发展的,它随学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拓展型课程注重拓展学生的知识与能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各种不同的特殊 能力,并迁移到其他方面的学习。例如,注重加强学生文学、艺术鉴赏方面的教育,注重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能力的环境保护等课 程,都属于拓展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常常以选修课的形式出现,比起基础型课程来有较大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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