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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我国经济增长模式发生转型,国际贸易环境趋于紧张,国民经济总量增速总体呈现放缓的大环境下,教师类考试的竞争压力的增长趋势已显出高于公 职类相关考试。教师类考试的命题和考查方式也较之以往更加规范起来,那么我们的同学如何在这样的趋势下,把握考官的出题思路和思维模式,并在较大的学习压 力下积极调整自己的身心状态,也已成为影响着广大考生考试成功率的重要因素之一。

日前,欣瑞资深讲师与广大考生就此问题进行了亲切的交流与深入的讨论。席间,欣瑞资深讲师指出:

兵法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从古至今,兵法的第一强调的就是情报的搜集和对战事的指导作用。而我们参加考试就像一场战役,想要取得胜利考个好成绩,对考试命题专家的出题模式的规律的了解和掌握是一个及其重要的课题。

在我们教师类考试的命题范围中,主要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学科及知识构成,其中尤其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 构成的教师招聘考试的主体部分最为重要。而这些归根结底都是教育领域的相关学科知识,考查的目的就是以这些相关的学科知识来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因而,教师 类考试的出题方向和考点的分布是有一定规律的,即,考试试题多考查的相关知识点必须是能够为考试未来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并实践。

欣瑞资深讲师就教育类考试的命题取向和趋势问题,提出了考生在备课时所应遵循的四点原则:

(1)理论性原则。教育理论基础知识部分的考查内容往往以一定的成体系的理论知识为主。教育理论基础的相关知识点多以理论的形式呈现,并以成对或成 组的形式在命题中得以反映。因而考生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要着重掌握较为系统、成体系的教育学、心理学的相关理论观点。成对、成组出现的概念或知识点都会成 为命题重点。

(2)实践性原则。教育类考试考查的相关理论最终的目的是指导教育实践,很多理论问题是在长期的教育工作中所发现的教育和心理现象以及相应的教育问 题,因而教师类考试的命题往往偏重于与教育教学实践相关的现象及问题。这一点提示广大考生在学习时要着重于对一下与教育活动本身联系较大的、与成为一名优 秀教师关系密切的知识点。

(3)指导性原则。科学的最终归属是理论更是实践,教育理论的根本目的当然也是指导教育实践,为目前教育体系下产生的各种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提供理 论指导。因而,在教育类考试的命题趋势中有着小学重解释、中学重指导的命题倾向,即,小学考试更注重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现象本身,而中学考试更注重对于相关 问题的指导和建议。因而考生在学习也应以此原则作为学习的导向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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