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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笔者通过比较国内外有机化学教材中有关构造式的表述,发现其中论述存在较大差异。尽管在IUPAC的《立体化学基本术语》 中"Constitution Formula"一词曾在术语注释中出现,国外文献[3-6]却对路易斯结构式、构造简式和键线式着墨较多,称谓表述较为一致。其论述和内在联系都是遵 循"Lewis structure→Condensed structural formulas→Bond line formulas"的次序,对构造式和碳干式却较少提及。

值得注意的是,国外书写路易斯结构式步骤中有partial structure,其形式和意义与国内的构造式极为相似,但是只被视为书写路易斯结构式中的重要一步,而未作为一种独立的分子构造表示方式。综上可见, 国内构造式表示体系称谓显得相当混乱,特别是结构式一词被误用。

2 若干建议

2.1 概念教学应符合科学性原理

"结构"和"构造"概念的混淆以及结构式一词的误用,是由于结构概念的丰富内涵被基于教学实践需要的简单处理而造成的。不可否认,同一概念对于不同 层次的学生需要进行不同的教学处理。但正如上文所言,"结构"和"构造"的内涵外延有极大区别。狭义结构概念本身就包含着物质组成的几何及空间关系。把" 结构"当作平面结构来理解,以及把"结构"一词与立体结构概念作为同位概念的含糊处理,既不符合逻辑事实,也易使学生在理解上产生歧义。

概念作为学习者用以组织知识的基本单位,其获得及建构过程要符合学习者的心智发展阶段能力,概念内涵也要符合学科知识的科学性原理。概念使用如果不 能精确无误,也有可能成为学生产生迷思概念的源头。结构和构造的关系对学生构建正确的分子结构观念和分子立体形象将起到重要作用,具体观念的生成仍需将教 材中"结构"一词在意义表述上进一步明晰。新编教材对此应该作出适当修正,而不应该继续延续这个在中学教材中出现多年的失误。目前不少文章[7-8]对中 学化学教材中的多个概念提出质疑和修正,事实上也是基于以上考虑。

对于结构概念,我们建议新版教材可以作出如下处理:(1)结构概念修正为"分子中各原子有一定的连接方式,分子也具有一定的空间结构,我们把这两种 关系都称作分子的结构",由此确定结构概念的基本含义;(2)增补"我们通常用构造式和立体模型来表示有机化合物的结构",以便为修正结构式和引入构造概 念作出注脚;(3)在《有机化学基础》模块中,以"资料卡片"或"拓展视野"栏目等形式对结构、构造和构型等概念作出简单介绍,让学有余力的学生了解概念 间的深层关系。

2.2 术语使用应规范统一与严谨

从前面关于国内构造式表示体系称谓的比较可知,教材著者基于不同视角,使得构造式表示体系的理解和称谓五花八门;国内各类文献中关于构造式的解释话语往往过于简略、模糊,表述不甚严密;结构式和构造式在日常表述中,也常指代不明。这些都使得简单的问题被复杂化、模糊化。

名词术语可以被看作为符号。确立符号的目的在于指代概念、表示意义,从而实现信息传播的功能。统一而又确切的概念或术语有利于人们沟通理解,不至于 片面描述事物本质和在学术交流中产生歧义。虽然过于深究某一术语含义,往往带有形式思辨的色彩,但是从中可以看到汉语名词语义的多义性和模糊性,而一意多 词、一词多名或一词多意的混乱术语体系都只会让学习者无可适从。

因此,在原则上,对待同一概念或术语,不能随意编造它的称谓;使用科学用语必须规范统一、审慎严谨;在概念或术语教学中,极有必要让学生明晰符号所规定的意义和不同符号之间的联系;各种新制科学术语应该符合化学专业术语的特性[9],其名称以及解释应该由权威机构确定。

对于中学、特别是大学教材的编写与使用,鉴于构造式表示体系称谓的混乱状况是由于历史传统造成的,故一方面我们应该尊重传统习惯,不对约定俗成的术 语进行较大的改动;另一方面,在介绍构造式表示体系时,应依据前面提及的五种构造式表示方式的先后顺序(路易斯结构式-构造式-构造简式-碳干式-键线 式),逐一进行介绍说明,并且附带注明各种不同称谓,作为相互注释,以提高教材的逻辑条理及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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