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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体育新课程

二、体育课程标准与学习领域

《九 年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体育(-~六年级)体育新(七~十二年级)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实验稿,从2001年秋季开始,已在全国26个省、 市部分区、县的中小学进行教学实验。根据“先立后破,先实验后推广”的工作方针,于2005年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为了更好地贯彻和实施新的《课程标 准》,就必须对《课程标准》的主要特点和与《体育教学大纲》的关系有清晰的理解。

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下发的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试行)》指出:“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缩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应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 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的建议。”这是对国家课程标准的功能和概念所做的简明界定。 反映了新课程标准,对教学功能从传统的过于强调知识的传授,转变为既要重视知识与技能的传授,又要重视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使学生在获得 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能够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体育课程标准》是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结合中小学生 的身心特点,对不同阶段学生制定的关于体育新课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它规定了体育新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 架,提出了体育教学和评价的建议,是编写体育教材、进行体育教学和评估教学质量的依据,也是国家管理与评估体育课程的基础。

(一)《课程标准》的主要特点

1. 确立了“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新的课程理念

(1) 课程的性质

根据“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和体育课程的特点,将体育新课程的性质定位为“是一门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增进中小学生健康为主要目的的必修课程”、“是对原有的体育课程进行深化改革,突出健康目标的一门课程”。

(二)课程的基本理念。

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以促进学生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整体健康水平的提高为目标,构建技能、认知、情感、行为等领域并行推进的课程结构,将增进学生健康贯穿于课程实施的全过程。

激发运动兴趣,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运动兴趣和习惯是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终身坚持锻炼的前提。无论是教学内容的选择还是教学方法的更新,都应十分关注学生的运动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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