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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过分偏重阅读能力的培养,忽视听说能力的培养.

3.重形式语法教学,轻技能训练和运用语言能力的培养.

4.语法与课文脱节.

二.直接法:通过用外语本身进行会话,交谈和阅读外语,而不用母语,翻译和形式语法,第一批词通过指示实物,图画或演示动作等办法来讲授.(直接法对翻译法进行针锋相对的抨击,提出相对立的主张.)

外语教学应使外语与客观事物直接联系以有声语言口语为基础.

模仿为主的心理学为理论基础.类推原则成了直接法模仿操练的语言学的理论基础.

帕格:直觉是获得知识的唯一源泉.

温特:在语言行为的心理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的不是思维,而是感觉.

直接法的基本特点:

1. 排除以母语为中介,外语与客观事物建立直接联系.

2. 不学形式语法

3. 先用耳听口说,后用眼看手写.外语教学主张有志语言是第一性的,书面语言是第二性的.

4. 句子为教学的基本单位.

5. 模仿操练形成习惯

直接法的优点:

1. 重视用外语教学外语和用实物,图画,手势,动作等直观手段进行外语教学.

2. 重视语言实践操练和听说读写能力的培养.

3. 重视语音,语调和口语的教学

4. 重视模仿

5. 句子是外语教学的基本单位

直接法的缺点:

1. 忽视母语的中介作用.母语可以用来讲解一些较抽象的语言知识.

2. 忽视语法的监控和指导作用.

3. 片面重视口语能力的培养.(忽视在口语基础上加强读写能力的培养)

4. 语言材料安排缺乏科学的顺序.(有时一次出现难点太多,过于集中,学生不易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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