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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点。

第一,它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行政体制。“三公九卿”分工严密,各司其职,但都要围绕着皇权这一中心来设置和运转。最高官职,如“三公”等相互牵制,任何人都无法独揽大权,最终军政大权完全操纵在皇帝一人手中,保证专制皇权不致旁落。

第二,充分体现出“家天下”的特点,“九卿”中奉常、宗正、郎中令、将作少府等官职就是为皇室专设的,是为皇帝私家服务的。国与家同治,这是封建时代的统治特点。

3.评价:秦朝中央的主要官职,在地位、职责和权力方面相互配合,彼此牵制,军政大权操纵在皇帝手中。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君主专制下重大事情的决策失误。

三、郡县制

1.历史沿革:最早在春秋时期设置,战国时期商鞅变法推行,秦统一中国后全面推行。

2.目的: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巩固大一统局面。

3.内容:郡县两级地方官僚机构的建立。

(1)郡:长官郡守:郡,为秦朝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单位。郡守主持全郡政务,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郡尉,郡监(也称“监御史”),分别有军事与监察之权。

(2)县:长官县长或县令:郡下辖若干县。县级行政机构由县令(不满万户之县长官称县长)主持政务,县尉负责军事和治安,县丞负责司法。郡县官吏都由中央政府任免。

(3)乡里:基层机构

4.作用:秦朝通过郡县制,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的控制。废分封、立郡县,奠定了中央集权制度的基础,是中国古代国家制度的一大进步。郡县制的全面推行,对中央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和管理,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都起了重大作用。

【重点】

一、全面理解秦朝建立的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政治制度

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概念包括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两个概念,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专制主义是指皇位的终身制与皇位的世袭制。即帝王一旦登 基便终身为帝。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利于一身,封建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中央集权是指中央与地方的关 系。是针对地方分权而言。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上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受制于中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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