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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奏鸣曲与奏鸣曲式的区别

奏鸣曲是指一种音乐体裁,通常由四个不同速度和情绪的乐章组成,奏鸣曲式是指奏鸣曲乐章中的结构形式。

(1)奏鸣曲的基本形式特征:初期为四至六个乐章,晚期则多为四乐章形式。

(2)奏鸣曲式的基本形式特征:经长期的演变,至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才最终确立。通常是用在奏鸣曲、交响曲、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奏鸣曲式有三大部分:呈示部、发展部、再现部。

①呈示部:第一主题在主调上,情绪常以戏剧性为主,在主调上,接着是连接部,然后是第二主题在对比调性上(属调),情绪常抒情为主,与第一主题情绪成对比.

②展开部:用主题材料发展,表现抒情与戏剧情绪的对比与冲突。

③再现部:第一主题在主调上发展,接着是连接乐段,第二主题也在主调上,最后尾声在主调上结束。

(五)弦乐四重奏

1、四重奏含义

所谓“弦乐四重奏”即由笫一小提琴、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组成,这是古典音乐时期最重要的室内乐形式。

2、弦乐四重奏的历史成因

(1)中世纪到巴洛克时期,教堂的弥撒曲和世俗的康塔塔及重唱大多为四声部音乐,这为弦乐四重奏的四个声部,提供了创作上的参照依据。

(2)18世纪初,三重奏鸣曲的衰落,使弦乐四重奏形成成为必然结果。

(3)善于表现复调音乐又能展现主调音乐的弦乐四重奏体裁,充当了巴洛克音乐与古典主义音乐的链接桥梁。

3、18世纪中期弦乐四重奏的确立与发展

18世纪中叶里赫特(1709—1789)首先运用弦乐四重奏组合进行创作,海顿最终确定弦乐四重奏的形式,贝多芬将弦乐四重奏发展到了巅峰。

二、协奏曲

1、古典协奏曲形式的最终确立:J.C.巴赫明确了协奏曲三个乐章的布局,莫扎特最终确立了沿用至今的协奏曲形式。

2、协奏曲的结构特征

通常分为三个乐章:

第一乐章,快板,奏鸣曲式,双呈示部,第一呈示部由乐队演奏第二呈示部由独奏乐器和乐队协同演奏,在再现部结束之前,还有一个展示独奏乐器演奏技术的华彩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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