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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法

1.国家坚持以________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2.教育必须为________服务,必须与________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3.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________的教育,进行________的教育。

4.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________。

5.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分工)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________人民政府管理。

6.国家实行________的学校教育制度。

7.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________

8.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________

9.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________。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________聘任制度。

10.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________

11.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________

12.学校、教师________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13. 国家建立以________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企业事业组织、社 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由________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________。

14.国家________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15.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________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16.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________

17.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________。

18.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________。

19.教育法从________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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