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税收基本制度】

1、税收的基本含义: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利,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国家实现其职能或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征收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依据是法律,凭借的是政治权力,从私人部门单向地、无偿地转移给国家的过程。

2、税收的基本特征:

①强制性:意义在于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取得,为国家履行其职能提供所需要的物质基础。

②无偿性

③固定性:税收的确定性和征收标准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3、税制要素:

①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②课税对象:是区别税种的主要标志,体现着不同税种课税的基本界线,凡是列入课税对象的,就属于该税的课征范围。分为流转税、所得税类、财产税类和其他税类。

③税率:是税收政策的中心环节。

④纳税环节

⑤纳税期限:税收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

⑥加成和减免:附加是地方财政收入来源之一。

⑦出口退税

⑧违章处理

附加、加成和减免税措施,体现了税收法律制度的严肃性与政策上必要的灵活性有机结合的治税思想。

4、税率的分类:

① 按税率的表现形式:

绝对量表示的税率(或定额税率和固定税率):按照这种税率来征的税成为从量计征或从量税。如每吨啤酒征收多少元的消费税。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