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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比表示的税率:以价值作为计税基数,按照课税对象的百分比来确定的税率,是税率最通常的方式。按照税率与课税对象的变动关系,分为比例税率(我 国最广泛运用的,但有悖于量能纳税原则)、累进税率(适用于所得和财产的课税,是最负公平的税率制度)和累退税率(多用于分析税收负担与纳税人收入之间的 关系,实践中不存在)。
②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平均负担率):用于分析税率是否合理、税制结构是否科学。
③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可作为分析税收负担状况的工具。
5、税收的分类:
①按课税对象分类: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
②按计税依据分类: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
③按税收管理权限分类: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④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直接税、间接税。
⑤按征收机关分类:工商税收和关税
6、流转税的特点:
①课税普遍
②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或交易额为计税依据
② 除少数税种或税目实行定额税率外,流转税普遍实行比例税率,计算简单,便于征收管理。
▲我国对商品和非商品征收的流转税包括增值税(避免重复征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
7、所得税的主要特点:
①税负相对比较公平
②所得税类以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属于单环节征收,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应税所得额不构成商品价格的追加,也不易转嫁,不会影响商品的相对价格;
③税源可靠,收入具有弹性。
8、我国财产税类税种: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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