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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宿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2015-02-10 13:35:35.0| 教师考试网xredued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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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宿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一、工作安排

(一)政策咨询。
市及有关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2014年12月开始面向社会开展政策咨询活动。咨询电话:宿迁市教育局—84389651,沭阳县教育局—83690236,泗阳县教育局—80833038,泗洪县教育局—86239269,宿豫区教育局—80986503,宿城区教育局—82960305。

(二)总体流程。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各确认点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应按受理认定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符合过渡办法人员还应按时参加由相应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通过国考人员
网上申请→现场确认→体格检查→作出结论
2.过渡人员(省考过渡人员)
网上申请→现场确认→教学测试→体格检查→作出结论

(三)国考与省考补考。
1.国考: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14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将推迟到2015年1月2日-3日举行(具体时间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告为准)。面试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江苏省实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和全省统一安排,2015年江苏省仍在下半年组织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2.省考补考: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2015年3月将组织最后一次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考试大纲和考试形式与改革前相同)。考试参加对象仅限持有我省2013年或2014年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证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否则考试成绩无效。教育学、心理学补考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市招生办具体负责实施。2015年3月14日,全省举行单科补考;4月5日前公布考试成绩;此次补考成绩有效期截止2016年12月。

(四)网上申报。
2015年4月6日—20日,申报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通过全国统考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参照过渡政策申报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均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
参照过渡政策申报人员注册时,先选择申请的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和任教学科,再依次选择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填写身份信息。
2.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注册成功”。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这些资料是以后打印申请表格、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5.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6.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申请表。
注意:选用PDF格式导出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需完全一致,申请人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7.申请人每次登录系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或关闭浏览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8.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在“教师资格”栏目“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的“表格下载”中,可下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照片粘贴页等。
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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