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学员,欢迎来到欣瑞教育登录注册
025-83689966

服务时间:9:00-18:00

全国
分校
当前位置:欣瑞教育 > 教师资格资讯 > 教师资格认定 > 江苏教师资格认定 >

淮安市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2015-04-20 14:06:07.0| 教师考试网xredued04
推荐:欣瑞教育官网

摘要:淮安市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权限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4〕11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对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公告如下:

三、认定权限
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办法)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全日制学习)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全日制学习)所在地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未转户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可以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2015年起,人事关系在江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在江苏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热点推荐:教师资格认定须知  教师资格法定凭证是什么?  教师资格分类有几种  2015年上半年江苏不举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