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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临猗县认定教师资格通知

2015-05-20 16:49:21.0| 教师考试网xredued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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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山西临猗县认定教师资格通知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含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相一致学段的一线教学实习成绩(以申请人档案记载为准)和教育教学实践(实习)表。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教师资格的人员(含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未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非师范类教育毕业人员(含参加山西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过渡考试的人员)、在学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含应届毕业生)及后取学历人员,拟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均需提供运城市教育局发放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5月26日18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运城市教育局规定的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具体操作要求见《运城市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请于 5月27日—5月29日下午5时,到临猗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打印,裱糊成册);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

④《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中“资料下载”处下载,由本人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教务处或学校公章的学籍证明);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1年及以后的,如持有我省其他地(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的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或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

⑧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或在学期间实习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考人员不需提供上述⑦和⑧);

⑩体检表1份(5月16日—17日在县医院领表体检,体检时需空腹);

申请人近期同一底版1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申请人所有个人材料的复印件应复制到A4纸上并将原件(证明)和复印件分别按以上顺序整理。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对其提交的有关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要仔细甄别学历证书的真伪,防止假学历证书和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学历蒙混过关。特别要强调高中毕业学历和其它非师范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2.各单位要及时公开信息,耐心答复咨询,为申请人提供便利。要加强宣传,保证网上报名、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六、注意事项

1、需领取教、心学成绩单及实习鉴定表的教师,请单位负责人于5月22日一天到教育局档案室领取,不接收个人领取。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可到运城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原标题:临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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