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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西南康区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对象条件

2015-06-04 11:50:50.0| 教师考试网xredued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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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江西南康区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对象条件

测试对象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人员:

⑴ 所学专业与申报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一致的;

⑵ 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

⑶ 近5年(含)未从事过相应层次教育教学工作的。

3.其他需参加测试的申报人员。

测试对象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年龄、学历等要求;

2、思想品德鉴定合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规定的标准;

4、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

5、身体检查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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