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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的取用
1.取用原则:安全、节约、处理。
取用原则详解:
(1)安全原则:不能用手接触药品;不能把鼻孔凑到容器口去闻药品的气味;不能尝任何药品的味道。
(2)节约原则:严格按照实验规定的用量取用药品;若没有说明用量,一般应按最少量取用;液体取1~2mL,固体只需盖满试管底部。
(3)处理原则:实验剩余的药品一般不能放回原瓶,也不要随意丢弃,要放在指定的容器内。
注意:有些实验剩余的药品仍要放回原瓶如酸碱滴定的指示剂。
2.取用方法
①一定量固体药品用托盘天平。固体粉末状药品取用时用药匙或纸槽送入横放的试管中,然后将试管直立,使药品全部落到底部,药量一般以盖满试管底部为宜。
块状固体则用镊子夹取放入横放的试管中,然后将试管慢慢直立,使固体沿管壁缓慢滑下。
②液体药品根据取用药品量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法。
I、取用少量时,可用胶头滴管吸收,注意要“垂直悬空”。
Ⅱ、极少量(沾取法):用玻璃棒蘸取少量液体。如用pH试纸测液体的pH时,应用玻璃棒蘸取待测液沾到pH试纸上,观察颜色。
Ⅲ、取一定体积的液体可用滴定管、移液管或量筒。
Ⅳ、取液体量较多时可直接倾倒,标签靠手心,瓶口与容器口紧接。往小口径容器内倾倒液体时(如容量瓶)应用玻璃棒引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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