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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热化学方程式的书写

书写热化学方程式时,除了遵循化学方程式的书写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反应物和生成物的聚集状态不同,反应热的数值和符号可能不同,因此必须注明反应物和生成物的聚集状态,用s、l、g分别表示固体、液体和气体,而不标“↓、↑”。

2.△H只能写在热化学方程式的右边,用空格隔开,△H值“—” 表示放热反应, △H值“+”表示吸热反应,单位为“kJ/mol”。

3.热化学方程式中各物质化学式前面的化学计量数仅表示该物质的物质的量,并不表示物质的分子数或原子数。因此,化学计量数可以是整数,也可以是分数。

4.△H的值要与热化学方程式中化学式前面的化学计量数相对应,如果化学计量数加倍,△H也要加倍。

5.正反应若为放热反应,则其逆反应必为吸热反应,二者△H的数值相等而符号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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