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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表示被动关系。读阳平声,可译为“被”。“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如: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

(2)用作助词。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之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可译为“呢”。如:如今人方为刀俎……何辞为?

4.焉

(1)语气助词。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译出。如:于是余有叹焉。

(2)有时用于反诘语气,可译为“呢”。如:万钟于我何加焉!

5.也

语气助词。经常用在句末,表示各种语气。

(1)表示判断语气的,如:死生,昼夜事也。

(2)表示肯定语气的,如:昔人云:“将以有为也。”

(3)表示疑问语气的,如: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

(4)表示感叹语气的,如: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

“也”表示疑问语气和感叹语气,句中一般要用疑问代词。

(5)用在句中,表示停顿,以舒缓语气。如:当余之从师也,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

6.以

(1)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如:愿以十五城请易璧。

②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如: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③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如: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

④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如: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

⑤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如: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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