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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考查与评定
学业成绩的考查与评定,俗称测验或考试,是以测验形式定量地评定学生个人的能力得到的结果。学校通过对学生学业成绩的测量和评价,可以检查教学的完成情况,从检查中获取反馈信息,用以指导、调节教学过程和学习过程,从而改善教学、提高质量。
(一)测验与目标
教学目标,有教学内容的目标,如基本原理、概念和基本的知识等;有心理操作(又称行为)和发展(有的学科涉及身体发展)的目标,如记忆力、理解力、创造力、注意力、体力、耐力等。这两个不同维度的目标并不是相互游离的,而是互相交叉的。测验是要考查教学是否实现了两个维度目标的交叉,也就是要建立起教学内容与学生行为的矩阵,才能明确教学目标并编制与目标相对应的有效的测验。
(二)试题类型
试题类型大体有供答型和选答型两大类。供答型试题要求学生对教师规定的问答题、解答题作出回答。选答型试题要求学生从教师提供的若干答案中挑选出正确的答案。
(三)测验的效度、信度、难度和区分度
测验的效度,是指一个测验能测出它所要测量的属性或特点的程度。学业成绩检查是要测量所学的学科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作为测量工作的试题就应和检查的目标相关。
(四)评价
评价是指根据测验分数、观察和报告对被测验者的行为、作业的优缺点或价值作出判断。在评价过程中,教师要通过分析试卷,判断教的方面有哪些失误,学的方面成功在哪里、失误在哪里,并总结经验教训,为学生提出建议。测验和考试是用来检查教学的一种手段,应把握客观性原则、发展性原则、指导性原则、计划性原则,切忌按考试分数排等次、题海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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