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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答题要点】材料中的办学者在场地不达标、消防未通过、法人资料缺少等办学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擅自办学,且无视教育行政部门的劝阻,大张旗鼓 地违法招生,是一种违法行为。本材料中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办学者、学生、学生家长、教育行政部门;法律关系的客体为未经教育行 政部门批准办学行为、教育行政部门查处行为;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学校的办学及其对教学的组织管理。
2.【答题要点】学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学校标准和安全管理的有 关规定,没有履行保护未成年学生不受人身损害的责任和义务,侵犯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因此,学校应承担对受伤学生的民事赔偿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给予 学校负责人和事故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喊“地震了”的学生也应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学校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3.【答题要点】小芳爸爸的说法是错误的。让孩子上学接受教育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且相关法律规定,女孩和男孩享有平等的权利,不 能歧视女孩。小芳的爸爸不让小芳上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小芳的爸爸执意不让小芳上学,当地政府可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送小芳到学校上学。
小芳爸爸违反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 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 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 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4.【答题要点】后一种观点是正确的。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所以, 王力还暂时不能去打工。如果他还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那么他就应该继续他的学校生活;如果他已经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并且不想继续升学,那么,他可以参 加一些国家和社会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年满16周岁以后的就业做准备。
5.【答题要点】问题(一):班主任老师代表学校行使教育教学职权时没有履行“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 况提供便利”的义务。也没有履行“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和“教育保护”职责。所以,对于谢某的失踪,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应承 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
问题(二):一是要强化依法治教的法律意识;二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严格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三是切实履行对学生的教育保护职责,杜绝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为推动教育的法制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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