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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书法艺术鉴赏
1.书法欣赏需要反复地观赏玩味
书法欣赏既然是一种认识活动,也就必然遵循着人类认识活动的一般规律,有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过程,而这种认识过程不是进行一次就完成的,而是 不断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书法随时点画、结体、章法等具象构成,但作为艺术品欣赏时,必须透过这些现象领略其力感、情感、气韵、风格等所产生的蕴涵美,所 以书法艺术又具有相当抽象的特点,这就更需要较长时期的静观和反复的揣摩玩味。有时面对一幅作品,粗看似乎平淡无奇,细看才发现有惊人之妙,以致越看越想 看,越看越爱看。
在欣赏书法艺术过程中,还要求对不同的书法家作品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其异同,这样才能深入理解前人对著名书法作品所作的艺术特点的概括;才能做出自己恰如其分的评判;才能把自己的欣赏水平提至更高的阶段。
2.书法欣赏的能动性
书法被誉为“有情的图画,无声的音乐”。书法欣赏也像美术、音乐欣赏一样,离不开联想和想象。如果欣赏仅仅像认字一样把书法看成一些刻板抽象的符 号,那就根本谈不上书法美的欣赏。再者,书法欣赏是积极的、能动的,只有这样,视觉形象才有可能与动觉结合起来,使视觉控制转化为动觉控制。要想通过书法 欣赏来提高书法造诣,只有依赖于这种积极的、能动的欣赏才能实现。
3.书法欣赏带有主观色彩
书法欣赏既然是一种艺术再创造,就必然带上再创造者的主观色彩。所谓“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就是人们对这种审美的主观性的生动说法。书法欣赏因人 而异,各有所爱:有的喜欢欧体的险劲美,有的喜欢颜体的浑朴美,有的喜欢柳体的挺美,有的喜欢赵体的遒丽美……即使同一个人,随着年龄、文化素养、实践经 验乃至情绪等变化,对同一件书法作品也会有不同的审美感受。这是书法欣赏中的正常现象。但这并不是说书法审美没有标准,可以说任何艺术都是有一定的审美标 准的,我们不能片面强调书法艺术审美的主观性而否认书法美的普遍客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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