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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之新课改背景下教学理念的重建

从2001年开始,自建国以来的第八轮课程改革正式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展开。在十余年的课改进程中,伴随着理论与实践的交融与碰撞,产生了很多教育理念上的转变。中公教育周君老师特此将相关理念性知识做以汇总,以期帮助各位考生对该部分知识有全面的把握,也更期望各位准教师在未来的漫长教师生涯中,能够切实以此理念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一、新课程背景下教学与课程的关系

在新课程改革中,课程不再仅仅由教材、课程标准或课程计划等文字资料组成,而是由这些文字资料和教师与学生对课程的体验和感悟共同组成,并且教师与学生的体验和感悟将占课程的主体地位。“教学过程因此成为课程内容持续生成与转化、课程意义不断构建与提升的过程”。

因此,在新课程中,教学与课程的关系是一种动态的、生成性的、互相促进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二、新课程背景下教与学的关系

在新课程的教学中,“教学是教与学的交往、互动,师生双方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达成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可见,在新课程下的教与学的关系是一种交流的、互动的和融合的关系。真正地做到在“教”中“学”,在“学”中“教”,教师与学生将组成一个“学习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中,没有教与学的明显区分,只有共同的学习目标。

三、新课程背景下学科与学生的关系

学科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其实是教育价值观方面的问题,即教学是应该关注学科,还是应该关注学生。新课程倡导的教学是一种学生本位论。它的特点是:

1.关注每一位学生;

2.关注学生的情绪状态和情感体验;

3.关注学生的道德与人格培养。

四、新课程背景下的师生关系

新课程改革的师生关系是一种建立在相互尊重基础上的动态的、平等的对话关系。首先是建立在教师与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的,这种相互尊重在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同时,也要求学生尊重教师,不能走极端。其次,这种关系是建立在教师与学生地位平等的基础之上的,在相互尊重与地位平等的基础之上,教师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动态的对话关系。

反映在考试中,常考的内容可以总结为四个四字词语:尊师爱生、民主平等、教学相长、心理相容。

五、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学目标

新课程要求建立新的教学目标体系,必须要充分体现素质教育的思想。素质教育为教学提出的第一个要求就是认知与情意的统一。融认知与情意为一体,使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素质教育为教学提出的第二个要求是结果与过程的统一。在上述两个指导原则的指导下,素质教育的教学目标应该具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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