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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这说明中小学生在内的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

(2)学生的信件、日记等属于个人隐私,教师私自拆阅,是侵犯学生的个人隐私权,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依法执教应该是教师的职业底线。中小学教师在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教育管理权时,也应依法尊重学生的隐私权。

※ 第五十四条 【教惩结合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五十六条 【办案的特殊要求】 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第五十八条 【涉案未成年人的保护】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真题学习】——考查知识再现能力

7.【判断题】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

【答案】√。

综上分析,我们可以从真题中看出真题考查并不深奥,主要是知识再现能力与简单的知识运用能力,把握好常考法条,多练习案例分析题,尝试自己分析案例 写答案,提升知识运用能力,是备考中的一些小方法与技巧。中公资深讲师提醒考生在日常生活中多注意积累与分析,必会为考试增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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