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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确认和承担法律责任时必须依照的标准和准则。学校教育活动是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侵权导致的民事法律责任,这种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主要根据《民法总则》中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四项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由此可知这一原则采取的举证方法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如果学生或家长要告学校或老师,就得拿出证据。

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等一般侵权行为。

这是校园伤害事故中使用最多的原则。而且,受害者主要针对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10-18岁的未成年学生。

在校园伤害事故中,过错责任原则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也是我们考试中常考察的案例形式:第一,谁有错谁负责。例如:某小学学生小明课外活动结束后回宿舍途中,上楼时凉鞋前端在楼梯上绊了一下,摔倒在地头破血流。学校一边将小洋送往医院救治,一边通知小洋家长。在这则案例中学校需要承担赔偿吗?答案是需要的。小洋在楼梯上绊倒受伤,是在学校负有管理职责的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因此学校存在安全管理过错,需要承担责任。这就是谁有错谁负责的表现。

第二种就是谁负主要责任,谁负次要责任。比如小学三年级男生小强与同班女生小红发生矛盾,打了小红,老师对小强进行了批评教育。小红父亲得知此事赶到学校,冲进教室,不顾上课老师的拦阻,将小强打伤。事后小强家长将小红父亲和学校一起告上法庭。该事件经法院审理,判决学校40%的责任。在这里,法院对这起学生伤害事故采用的归责原则是就是过错责任原则。小红父亲是小强的直接加害人,负主要责任;而学校在教育活动期间,由于安全管理做得不到位,比如保安没有对进校人员进行核查或者老师没拦住家长,从而使得小红家长能够冲进教室,将小强打伤,因此学校要负次要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简单地说,默认有错,自证清白,否则担责。比如在高空抛物案件中,默认整栋楼的人都有过错,除非他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如家里没有花盆,事发时不在家等等,否则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这一原则采取的取证方法是“谁被告谁举证”。

那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如果家长能证明伤害是由学校导致的,但是学校不能证明伤害不是自己的导致的,就假定伤害就是学校导致的,由学校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这个原则主要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的伤害事故,也就是10岁以下的未成年学生。是作为过错责任原则的补充。

3.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情况下,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论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即无论是否有错均负责。其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比如,司机正在正常的行使,一个行人闯了红灯被撞,此时司机没有错,行人有错,但是法律站在要保护弱者的角度,也会让司机给行人一定的赔偿。

在校园伤害事故中,无过错责任侧重的是当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因方法不当造成的损害是由用人单位即学校承担全责,这里的无过错强调的是学校没有过错但是也要承担责任。比如:某学校校车司机小王,在搭载学生上学途中,学生下车上厕所。之后,小王没有清点人数就将校车开走,导致学生小明没有坐上校车回校。家长将校车司机和学校告上法院,谁应该负赔偿责任?在这则案例中,学校是要负赔偿责任的。因为校车司机是学校工作人员,他在履行工作职责时方法不当,对小明造成了损害,这时候由用人单位即学校承担全责。

4.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这个原则前提是双方都没有错的情况下使用。比如见义勇为者:小明在路上遇到一女孩钱包被偷了,帮忙追击小偷的途中被小偷所伤,小偷逃之夭夭。在这个情况中,小明见义勇为没有错,女孩也没有错,但小偷逃了,小明的损失得不到补偿。这时候为了公平,会让小红分担小明的损失。

而这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常常表现为:学生与学生之间打架或发生其他伤害行为,导致学生受伤,加害人的家长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三年级小明的家长在上学前反复提醒小明,让他注意铅笔的使用,不要挫伤同学。但是有一天,小明不小心挫伤了小红,导致小红右眼受伤。小明家长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么?那么,根据教育公平原则,考虑到小红的家庭经济情况,为了保证公平,小明家长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习题再现】

1.某小学一年级的小明课间玩单杠时不小心摔坏了左脚,需住院治疗。学校和家长对谁应该为这起事件负主要责任争执不下,在此案例中的归责应该遵循( )。

A.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B.过错责任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严格责任原则

1.【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育法律责任原则。所谓过错推定责任,是指一旦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除非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这条原则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题干中,小明是一年级的学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内发生伤害事故时应采取过错推定原则。故本题选择A。

B选项,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受害者主要针对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10-18岁的未成年学生。

C选项,公平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双方的当事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都没有过错,但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补偿又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平的观念,要求当事人分担损害后果。这个原则前提是双方都没有错的情况下使用。

D选项,严格责任是英美法上的概念,在中国法律中,与之相对应的概念应当是无过失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给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除法定的免责事由外,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均应对其行为的后果承担民事责任。

BCD三项均与题意不符合,故本题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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