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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市直中学:
为有效促进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发展,提高教师及有关社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2016年我市将继续组织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报名对象
全市范围内(含19个县市区,以身份证信息为准)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大中专学校的教师和与口语表达关系密切的学生,及其他部门、社会上需要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我市测试站不接受赣南师院、赣南师院科技学院、赣州师专、江西理工大学的教师和在校生测试。
2.报名时间
2016年3月3日上午8:30--3月4日下午5:30
2016年6月6日上午8:30--6月7日下午5:30
3.报名办法及流程
详见附件。
4.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016年3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016年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016年6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5.测试时间
2016年3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016年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016年6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016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等级标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下列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2、教师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学校其他人员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3、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其中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应当达到一级甲等水平;
4、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达到三级以上水平,其中广播员、解说员、话务员、导游等特定岗位人员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
三、测试内容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要求,主要测试以下四方面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100个音节);
2、读多音节词语(100个音节);
3、朗读短文;
4、命题说话。
详见江西高校出版社《普通话水平测试与培训教程》(江西省普通话培训测试唯一指定用书),书内附光盘及模拟测试卡各一张。
四、测试费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赣教财字[2009]7号)精神,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次50元,在校学生每人次25元。
附件:赣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考试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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