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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罗姆•布鲁纳(Jerome Seymour Bruner)1915年出生于美国纽约,美国教育心理学家、认知心理学家,对于认知过程进行过大量研究,在词语学习、概念形成和思维方面有诸多著作,对于认知心理学理论的系统化和科学化做出巨大贡献,是认知心理学的先驱,是致力于将心理学实践于教育的典型代表,也是被誉为杜威之后对美国教育影响最大的人。
在教师考试中,布鲁纳的理论也是较为常见的,故在此将布鲁纳的一些相关理念予以整理,帮助各位考生进行备考。我们可以简单的将其记为一学习实质二教学观三过程四教学原则来进行记忆。
所谓的一实质就是布鲁纳认为学习的本质不是被动的形成刺激-反应(S-R)的联接,而是主动形成的认知结构。简单来说他认为人的认知过程是把新学得的信息和以前学习所形成的心理框架联系起来,积极地构成他的知识的过程。
而二学习实质一是布鲁纳强调学习的主动性和认知结构的重要性,主张教学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学生对学科结构的一般理解;另一个就是在他看来,学生心智的发展,虽然有些受环境的影响,但主要是独自遵循自己特有的任职结构。教学是要帮助或形成学生智慧或认知的生长。因此教育者的任务是要把知识转换成一种适合正在发展着的学生的形式。由此,他提倡使用发现学习的方法,这种学习有强调学习过程、强调直觉思维、强调内在动机、强调信息提取这几个特征。
三过程也就是布鲁纳认为学习应分为获得、转化、评价这三个阶段,从对新知识的获得到运用各种方法转化知识适应新任务从而获得更多知识再到核对我们的处理知识的方法是否合适新的任务,或者运用得是否正确。
布鲁纳在其认知发展说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教学原则。他主张,教学的最终目标在于“促进对教材结构的一般理解”,使儿童“对教材能有直觉的理解”,并达到“学会如何学习”和促进智力发展。他认为,教学论必须考虑三个方面:人的天性、知识的本质和获得知识的过程的性质。由此,布鲁纳提出了四条教与学的原则:
1.动机原则。认为内在动机的效应比外在动机持久而强有力,教师要善于激发学生的内在动机;
2.结构原则。强调要教给学生各门学科最基本和最佳的知识结构。任何教材结构的组织均需注意:再现的形式要适应学生的年龄和认知基础,应教给学生简明、扼要而又有利于进一步学习的材料;
3.程序原则。他认为儿童只会发展的程序是:从动作性表象模式经映像性表象模式到符号性表象模式三个阶段,据此,教师传授新科目、新课题时,最初宜用“非语言的指导“然后鼓励学生运用由图表或者图画表示的再现表象,最后用符号,也即通过语言的使用进行教学。
4.反馈原则。为掌握某个课题,学生必须获得反馈,知道效果如何。他强调,“教“只是一种暂时状态,其目的是促进学生自力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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