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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心理学家伯纳德·韦纳(B.Weiner,1974)提出韦纳理论,他认为人们对行为成败原因的分析可归为以下六个原因:

能力,根据自己评估个人对该项工作是否胜任;

努力,个人反省检讨在工作过程中曾否尽力而为;

任务难度,凭个人经验判定该项任务的困难程度;

运气,个人自认为此次各种成败是否与运气有关;

身心状态,工作过程中个人当时身体及心情状况是否影响工作成效;

其他因素,个人自觉此次成败因素中,除上述五项外,尚有何其他事关人与事的影响因素(如别人帮助或评分不公等)。

以上六项因素作为一般人对成败归因的解释或类别,韦纳按各因素的性质,分别纳入以下三个向度之内:

1、控制点(因素源):指当事人自认影响其成败因素的来源,是以个人条件(内控),抑或来自外在环境(外控)。在此一向度上,能力、努力及身心状况三项属于内控,其他各项则属于外控。

2、稳定性:指当事人自认影响其成败的因素,在性质上是否稳定,是否在类似情境下具有一致性。在此一向度上,六因素中能力与工作难度两项是不致随情境改变的是比较稳定的。其他各项则均为不稳定者。

3、可控性:指当事人自认影响其成败的因素,在性质上是否能否由个人意愿所决定。在此一向度上,六因素中只有努力一项是可以凭个人意愿控制的,其他各项均非个人所能为力。

韦纳等人认为,我们对成功和失败的解释会对以后的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如果把考试失败归因为缺乏能力,那么以后的考试还会期望失败;如果把考试失败归因为运气不佳,那么以后的考试就不大可能期望失败。这两种不同的归因会对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

主要论点:

1、人的个性差异和成败经验等影响着他的归因。

2、人对前次成就的归因将会影响到他对下一次成就行为的期望、情绪和努力程度等。

3、个人的期望、情绪和努力程度对成就行为有很大的影响。

韦纳从个体的归因过程出发,探求个体对成败结果的归因与成就行为的关系,对影响行为结果的可觉察的原因特性、原因结构以及原因归因和情感的关系、情感反应的激励作用等都提出了创造性的见解。他认为每个人都力求解释自己的行为,分析其行为结果的原因。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一个人在分析其根由时,主要有三个维度与六个因素。三维度与六因素的结合见下表:

上述这些归因理论都是继承海德的"朴素心理学家"的传统,把人看作是理性的,在归因上是进行因果分析的。事实上人在归因时并非总是按理性行事。D·卡内曼和A·特威斯基(1973)特别指出了这一点。他们不把人看成是"朴素心理学家",而看成是认知经济学家,在归因上注意节约能量,走近路达到结论。卡内曼和特威斯基提出,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利用两种启发法进行推理判断:一是代表性启发法,二是可得性启发法。前者指人们在进行推理判断时往往选择有代表性的事例。如某地家庭都有6个孩子,多数是3男3女。问你这3男3女的出生顺序,男男男女女女和女男女男女男哪个可能性大。一般倾向于认为是后者。实际上这两种顺序有同样的可能性。因为3男3女的出生顺序有20种可能,其中类似前者的只有两个,其余18个都是混合型的,混合型有代表性。可得性启发法指易于进入头脑的信息往往被利用。如果问你班上哪个同学影响大,那么你首先想到的是那个人往往被认为影响大。可得性启发法可以解释归因上观察者和行动者的差别。对于行动者来说,情境是突出的,对于观察者来说,行动者是突出的。突出的东西容易被记住,从而容易回忆起来。这个例子也说明突出性影响归因,突出性使观察者倾向于个人归因,而行动者倾向于情境归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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