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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1: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3.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五条,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数字3:

1.《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出版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没收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数字5: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

2.《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数字6:

1.《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数字9:

1.《教育法》第十八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2.《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数字12: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数字14: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数字16:

1.《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二条,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准备就业的未成年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应当将法律知识和预防犯罪教育纳入职业培训的内容。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5.《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数字18:

1.《儿童权利公约》第1条,为本公约之目的,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对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数字24: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数字30:

1.《教师法》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2.《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数字60:

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数字200: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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