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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考情:在整个教师招聘考试中,对于感知规律这一知识点的考察比较多,主要以例子反选的形式通过单选、多选、判断等客观题的去考察,所以各位考生要对这一知识点进行理解。为了帮助各位考生能够对这一知识点有一个整体的认知,所以下面对其的易考知识点进行整理汇总。

1.强度律

对被感知的事物,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才能感知得清晰。一般人对雷鸣电闪是容易感知的,因为它的感知强度很高,而对于昆虫的活动,如对蚂蚁行走的声音就难以觉察。因此,在实践中,要适当地提高感知对象的强度,并要注意那些强度很弱的对象。

例子:生活中我们听不见蚂蚁走路的声音却能够听到打雷的声音,是因为打雷声的强度在我们人类可以感知的强度范围内。

2.差异律

这是针对感知对象与它的背景的差异而言的。凡是观察对象与背景的差别越大,对象就被感知得越清晰;相反,凡是对象与背景的差别越小,对象就被感知得越不清晰。

例子:万绿丛中一点红,这点红就很容易被感知。鹤立鸡群,也是属于这类情形。但是在白幕上印白字,则几乎无法辨认。

3.对比律

凡是两个显著不同甚至互相对立的事物,就容易被清楚地感知。因此,在观察中要善于用对比的方法,把具有对比意义的材料放在一起,甚至还可以制造对比环境。

例如观察的高矮对比,色彩对比。

4.活动律

活动的物体比静止的物体容易感知。

例子:魔术师用一只手做明显的动作吸引观众的注意力,而另一只手却在耍手法以达到他的目的。

5.组合律

心理学的研究告诉我们,凡是空间上接近、时间上连续、形式上相同、颜色上一致的观察对象容易形成整体而为我们清晰地感知。因此,在实际观察中,要把零散的材料或事物,按空间接近、时间连续、形式相同或颜色一致的形式组合起来进行观察,从而找出各自的特点。

例如:在一堆乱物件中选大小相差不远,颜色相近的若干件,排列起来比较,就可看出彼此的差异。

6.协同律

指在观察过程中,有效地发动各种感知器官,分工合作,协同活动,这样可以提高观察的效果。也指同时运用强度、差异、对比等规律去观察对象。17世纪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就曾要求人们尽可能地运用视、听、味、噢、触等感官进行感知。我们学习要做到“五到”,就是眼到、耳到、口到、手到和心到,目的是要通过多种感知的渠道,提高观察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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