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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定,陆晓宇等12位同志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16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沙县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598-5855809。
领证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
原标题:沙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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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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