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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河南省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有关面试内容和要求,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考生可登录 www.ntce.cn查询),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科目: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分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

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5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4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的社会考生,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并在两年有效期内。2016年下半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12月16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12月16日—12月19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校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辖市为面试考区。

2.现场确认:12月17日—12月20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的社会考生:①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户籍不在我省,但人事档案在我省的考生另需补充提供保管考生人事档案的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企业劳动合同三种材料中的任何一种材料;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申请打印)。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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