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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
(3)照片格式大小: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宽高为150*200像素,比例约为3:4;
(4)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以及通过考试和审核后获得的资格证书。
(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4.查看个人信息
填报个人信息有误的可在此进行修改。
5.笔试报考
选择报考类别、考区和考试科目。其中“北京师范大学考区”只接受北京师范大学本校学生报考,其他考生请选择市区、昌平区、房山区、大兴区参加考试。某一考区人数满额将被关闭,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每个报考类别对应着不同的科目数,请考生认真选择科目,避免漏报。类别和考试科目请参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6.等待考区审核
(1)考区将在2017年1月14日—17日对考生报名信息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日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在“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时段期间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考生统一在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交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2)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用注册号登录网报系统,在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后,还需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处于等待审核状态。否则,将被视为放弃报名。
7.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7年1月18日。
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
8.打印准考证时间:
考生可于2017年3月6日—1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
(二)考试地点:笔试考场安排采取考区内随机分配考点、考场,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相关内容。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见附件)
四、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7年4月1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考试成绩。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个人报名信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4.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5.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任何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的培训。考生可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按照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没有指定教材。考生可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6.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有关政策文件、政策解答、面试和认定工作的相关要求请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查询。
7.报名期间咨询电话:64900300、64900912(8:30—11:30,13:00—16:30)
原标题:2017年上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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