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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当山特区教育局教育科 0719-5669619
丹江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0719-5238052
郧阳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0719-7232360
郧西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13636155009
房县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0719-3109276
竹山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0719-4220102
竹溪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0719-2731147
四、材料受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武当旅游经济特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教师管理部门,在确认时间内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要求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3纸上,其他材料要符合规范,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根据十堰市教育局分配的现场确认用户名和密码在教师资格认定后台进行确认,在材料受理时间内,将确认后的申请人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汇总名单一并上报至十堰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认定。
五、其他事项
(一)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权限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可咨询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管理部门。
(二)凡涉及教师资格考试方面的事项,请咨询十堰市考试由市招生考试院(电话:0719-8666511)
(三)以上解释如有出入,均以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原标题:十堰市2017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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