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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师资格申请材料

(一)《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含申请信息和相片,A3型纸,双面打印)。

(二) 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

(三) 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以下三个材料之一:

1.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

2.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见附件4,当次有效)。

(七)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或免试申请材料:

1.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提交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本人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须含教育学、心理学等全日制教育类课程修习成绩及毕业教育实习成绩,成绩单中未注明教育实习成绩的需提交在校期间的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

(八)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九)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明细等材料。

以上材料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缺一不可。相关表格应字迹清晰,信息准确。所需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

六、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务必按时参加网上申请,准确选择现场确认点,录入申请信息并核对无误,牢记密码和系统生成的报名号,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并按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如因个人遗失信息,填报申请信息错误,申请材料不全或未能及时办理申请手续等原因而影响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二)教育部考试中心为面试合格的国考人员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国考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材料,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一经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便自动失效。

原标题:东营市2017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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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doc

2.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3. 2017年东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及咨询联系电话.doc

4. 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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