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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市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梅市教人【2017】1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今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以下简称“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含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仅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须为春季国考合格者开展春季认定受理工作”的要求,我省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3月21日至3月29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4月3日—4月4 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确认地点:丰顺县教育局人事股。
体检时间:4月5日上午(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
(一)网上申报
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于6月20日至6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7月4日—7月5 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确认地点:丰顺县教育局人事股。
体检时间:7月6日上午(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料提交
社会申请人员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2017年全日制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可向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历鉴定证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
(四)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况鉴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
(七)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提供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八)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的证明材料(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交);
(九)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十)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明(证书)材料复印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四、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 号)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须缴费 240 元。认定费用现场确认时一并缴交。
五、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进行体检,现场确认时领取《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然后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场确认时领取教学能力测试表及具体测试时间。
原标题:关于开展我县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学校、县实验幼儿园、青少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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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梅市教人【2017】10号)
梅州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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