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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或打印版(2015年之前入学的师范生出具的其师范专业在校期间全部成绩单);
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指:师范院校按师范生录取并按师范生毕业的人员(不含自学考试、业余大学、成人教育<含全日制>、函授、夜大、远程<网络>教育等)。
出具的在校期间全部成绩单里应记录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实习”成绩,若成绩单记录“实习”或“专业实习”成绩,需附上教育实习报告或教育实习鉴定表(加盖学校教务处的公章或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原师范院校合并到综合大学仍为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需由原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师范教育类专业师范生”证明并加盖公章,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时间。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军队院校学历要有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认定证明。
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
4.体检证明原件和原件的封面、个人信息页及结论页的复印件;
5.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根据认定单位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
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得到确认后通知领取时间。
领取时需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人需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
受理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及开具相关证明时间与现场受理确认材料时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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