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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人才服务中心的公章用于证明申请人人事关系在北京,并说明思想品德鉴定表中“7.有无行政处分记录”、“8.有无犯罪记录”、“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三项的实际情况;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处红章(原件);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

(七)与网络报名同底版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面须注明姓名、出生年月、申报种类)

注:

①如果以上所需的证件中有姓名等互不相符的,若为曾用名,需本人带户口本(查户口本的曾用名),若为某证件姓名等写错原因,需有发放该证件机关的证明书(证明为同一人)。

②收审材料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请一律用A4纸规格。

③自备档案袋,封面注明单位(学校)、姓名、申报种类。

六、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提交的材料:

1、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见附件4)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3、一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1296347

原标题: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春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点击下载>>>1-4.zip

附件1:需提供统招统分毕业生证明院校名单

附件2:应届生证明

附件3:师范教育类专业师范生证明

附件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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