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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7〕3号)、安庆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17年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体人[2017]126号)等文件要求, 2017年申报教师资格受理及认定的界限为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桐城市教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分春季、秋季开放,开放期间安排受理申请认定工作,参加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取得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纳入春季认定范围。2017年春季桐城市认定教师资格的网报时间第一阶段为3月20日至4月7日8:30- 17:30 (正常工作日);第二阶段为6月14日至6月23日8:30- 17:30 (正常工作日)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认定范围对象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桐城市教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安庆市教体局受理认定,包括:
(一)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三、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桐城市的中国公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二)体检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到桐城市中医院进行体检(桐城市同安路270号),第一阶段体检时间为 4月10 日— 4月12 日8:00-11:00(正常工作日、空腹)。第二阶段体检时间为 6月26 日— 6月27 日8:00-11:00(正常工作日、空腹)。
(三)现场确认
第一阶段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中,属桐城师专应届毕业生请于2017年 4月 8日— 4月 9日8:00-17:00(双休日)在桐城师专进行现场确认; 其他社会类人员请于2017年 4月 10日8:00-17:00,到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桐潜路与西四路交界处)进行现场确认。第二阶段时间为6月26日—6月27日8:00-17:00,到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桐潜路与西四路交界处)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相关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网上下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证明原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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