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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确认。本次面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至4月23日。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到本人所在市考区的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到长春市考区现场确认地点(长春教育学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

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户籍在吉林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考生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信息,并进行打印,下同);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考生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吉林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考生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吉林省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须注明年级)或登录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后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4月25日24时,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2、缴费标准。根据《吉林省物价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综【2014】309号)文件执行,面试收费标准为240元/人.次。

注意事项:现场确认缴费后,考生务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是否成功,免影响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2017年5月15日--21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7年5月20日至21日。

(二)面试地点。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设在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省直管县,面试地点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设在长春市。

三、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单独命题,不使用测评系统抽题。

(四)面试结果查询。2017年6月13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面试结果。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

(五)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www.ntce.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色打印均可),提供给相关认定机构使用,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 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6、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7、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现场确认时提交给工作人员,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10分钟。

(二)有关我省政策规定,请登录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查询《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五、温馨提示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夏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申请人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考试合格人员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后续查询。

  吉林省教育厅

  2017年4月8日

附件1:吉林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

考区

确认单位

确认地址

联系电话

长春市(高中、中职、实习指导)

长春教育学院

长春市朝阳区康平街428号

0431-88983822

长春市(初中)

南关区教育局

长春市南关区平治街545号

0431-88958634

长春市(小学)

朝阳区教育局

前进大街1855号

0431-851002036

或15904414265

长春市(幼儿园)

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

长春市二道区公平路与和顺三条交汇

0431-89288621

吉林市

吉林市教育局

吉林市教育学院西5楼(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育才胡同28号)

0432-62017793

四平市

四平市教育局

四平市招生办一楼报名大厅(市委对面)

0434-3266190

辽源市

辽源市教育局

辽源市教育局204(西宁大路1619号)

0437-3222994

通化市

通化市招生办

通化市佟江路288号

0435-3275317
0435-3275308
0435-3275319

白山市

白山市教育局

白山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政府1304室)

0439-3220766

松原市

松原市教育考试院

松原市沿江东路759号

0438-2126427

白城市

白城市教育局

白城市中兴东大路3号考试院报名大厅

0436-3212025

0436-3220111

延边州

延边州招生办

延吉市龙东街261号(金达莱广场延河小学西侧 电视大学二楼)乘坐9路、60路公交汽车州公安局站下车

0433-2517799   

0433-2919064

公主岭

公主岭市招生办

东四长路52号教育局二楼招生办

0434-6295298

梅河口市

教育局人事科

教育局二楼204室

0435-4223522

长白山

管委会

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人事科

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

0433-57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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