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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各种原因未进行过教师资格认定(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1.凡在认定范围内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关于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在内地(大陆)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部教师厅[2012]5号)文件规定,在内地(大陆)高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凡办理了居住证明的,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认定内地(大陆)高校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应遵守内地(大陆)法律法规。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与程序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外籍身份暂时不能申请高校教师资格。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范围,严格限定为各高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合同的专任教学人员,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学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高校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5.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参加辽宁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学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6.教育教学能力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其中辅导员岗位必须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人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14日—9月21日,逾期不予补报。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
(1) 申报专业必须与某一学段(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
(2) 辅导员申报专业均为思想政治教育,其中全日制师范思想政治教育本科毕业的人员按师范类报名;
(3) 申报“师范类”者申报专业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4) 博士申报时请选择“师范类”,申报专业可以是博士所学专业。
网上报名信息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因此,申请人务必保证网上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出现错误,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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