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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流程

1、区统一笔试: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对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实施区教师招聘笔试考核,按一定比例(入围人员需达到相应标准分数)确定笔试合格人员名单。

2、学校试教考核:区笔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岗位报名,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组织遴选及考核,并按时上报区拟面试人员名单及材料。

3、区统一面试: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对学校上报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并组织专家对资格条件复审通过人员实施区教师招聘面试考核。

4、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区笔试占40%,学校考核占30%,区面试占3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且须达到录用标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6、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详见《2019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第二批次)时间安排》(附件4)。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区笔试、学校考核和区面试。

2、区笔试内容:专业(学科)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专业(学科)相关技能、对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与掌握水平等。

3、区笔试时间和地点:于2019年3月下旬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区笔试成绩及结果于3月底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区笔试合格人员(含第一批区笔试合格且具备本批次学校岗位选择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选择学校岗位。只能选择笔试报考类别所对应的具体学校岗位,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学校现场受理、审核考生材料并组织考核。学校考核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学校另行通知。现场受理个人材料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并根据《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材料目录》(附件5)要求提交个人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学校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7、学校根据考核成绩及排名,经集体讨论研究,按一定比例(最高按该岗位1:3)上报区面试人员名单(该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可按实际人数上报)。

8、区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面试准考证为准(由学校发放),未进入区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9、区面试内容: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及基本教育素质。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五、其他事项

考生因体检、市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政审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可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且达到录用标准的考生依次递补。学校可对服从调剂且通过区笔试及区面试的人员,进行自主选择并考核。

六、报考咨询电话

学校咨询(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招聘政策):50156852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58601326、58601312

监督电话:58876592 2074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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