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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其中:农村普通高中教师35名、农村普通初中教师65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等详见《开州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体检合格,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对非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已取得对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和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以及语文岗位要求的普通话合格证;
对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和对应层次及以上的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语文岗位要求的普通话合格证;
6.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
7. 符合本《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具备国家规定报考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立案调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岗位一览表》中要求的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7,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严格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时,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同意,报区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备案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等其它方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0:00时—2019年5月13日24:00时。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www.kzedu.gov.cn,下同)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网络提示提交报考申请(网络报名程序见附件3)。逾期将关闭网络报名系统,考生不得再行报考。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须与其他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一致,且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报考者须如实准确填写每一项报考信息(包括不带“*”号的项目),正确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填写专业名称时,须按照已取得的或将取得的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一字不差地填写,否则将影响报名资格网络初审。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通过伪造、变造、冒用等手段骗取考试资格的,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相符的,恶意注册干扰网络报名正常秩序的,面试及以后环节恶意放弃考聘的,以及具有其它不诚信行为和属禁止报考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聘资格,并纳入“不诚信名单”管理,且5年内不得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并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络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在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咨询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咨询电话:023-52218021、023-52222591。
(三)网络初审。由开州区教育委员会负责对报考信息进行网络初审。网络初审只初步审核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专业条件在现场资格审查等环节须多次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对其他条件暂不审核。若填报的专业或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则网络初审不予通过。网络初审在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15日内完成。
填报的专业、上传的电子照片符合要求的,网络初审予以通过,同意报考;对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说明理由,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网络报名修正。网络报名修正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8:00时。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5月17日前查看网络初审是否通过。
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网络初审合格后,不得要求更改报考岗位。网络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四)网上缴费。网络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须在2019年5月18日00:00时—2019年5月19日24:00时期间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确认参考。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规定,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缴纳报名费。缴纳报名费时,请务必注明报考人姓名、报名序号和报考岗位。网络初审通过但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缴费确认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五)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使用。
(六)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确认参考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5月23日—24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日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五、笔试
(一)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即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与已网络缴费确认参考的人数之比)为1∶3。对开考比例未达到1∶3的招聘岗位,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指标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计算),无法递减的,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并退还该岗位缴费考生的报名费。
各招聘岗位的网络报名人数、网络初审通过人数、缴费成功确认参考人数、招聘指标递减、取消招聘等情况,于缴费环节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kxhrss.gov.cn,下同)、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二)笔试。笔试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分为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测试两科,分值各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的主要测查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4月网上发布的考试大纲,网址:http://rlsbj.cq.gov.cn/c/2019-04-12/516721.shtml)、专业科目测试主要测查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内容。
笔试初定为2019年5月25日。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
六、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由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笔试有一科缺考,或笔试成绩有一科为零分,或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均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各招聘岗位的现场资格审查比例(即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人数之比)为1:2。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比例,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除去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后,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人员。若最后一名的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则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各科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生须提供下列证件或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开州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完整准确);
2.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原件;
3.《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6,须考生阅读后手写签字);
4.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报考岗位对应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在“学信网”“学位网”“中国教师资格网”上验证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真伪;
5.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但必须提供所在高校加盖鲜章(高校院系党支部、团委、学生会加盖鲜章的,不予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4)原件;
6.对专业条件有“XX学类(XX 专业方向)”的岗位,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未明确具体专业方向,则考生须提供加盖了毕业院校教务处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的学业成绩单予以证明;
7.开州区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所在地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加盖鲜章的同意报考事项(附件5)原件;
8.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获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
9.简章及《岗位一览表》中其它条件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或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须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审查。是否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向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予以告知。
七、面试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一)面试比例。各招聘岗位的面试比例(即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之比)为1∶2。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若实际进入或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则递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至面试比例(重新计算的招聘指标=实际进入或实际参加面试环节的考生人数×面试比例,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整数)。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现场资格审查时现场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其他事项。根据行业和招聘岗位特点,面试选择结构化面试、现场模拟讲课、实际操作等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时须使用普通话。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5分。若某招聘岗位只有1人实际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若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低于65分,则其合格分数线为65分。
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报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备案。
面试计分方式为:去掉面试组考官评出该考生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保留得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考生签字确认,次日及以前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体检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下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指标,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最后一名的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师范类专业、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一次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县级及以上定点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对按规定可申请复检的体检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开州区教育委员会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经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规定统一组织到定点体检医院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并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结束后,因考生申请放弃聘用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致使招聘岗位人员缺额的,可根据缺额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选岗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数量,于体检结束后、考生选岗之前,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对体检合格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聘用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体检未结束的考生,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师范类专业、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公共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选岗。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选岗时间初步定在2019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按照谁考察、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由开州区教育委员会会同选岗确定的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原则上实行实地考察。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察中,考察组须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复核,并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计生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考察结束后,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考察组提供的考察情况和报名资格条件复查情况进行复核。考察和报名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情况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二、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选岗后,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语文岗位要求的普通话合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开州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内非学校单位、区外单位交流调动和工作借调,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由考生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5年内不得再报考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除简章中规定环节可缺额递补外,其他环节一律不予递补。
十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报名所提供通讯号码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州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开州区纪委、开州区监察委)
023-52661283(驻开州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23-52221716(驻开州区教委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23-52218021、023-52222591(开州区教委)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
原标题:重庆市开州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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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州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2.开州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7.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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