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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温州市教育局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公办学校(单位)全额事业编制学科专业教师和工作人员1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基本素养。
3.身体、心理健康。
(二)面向毕业生招聘条件
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下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未初次就业的2019届温州籍或在温高校本科毕业生;
2.未初次就业的具有鹿城区、龙湾区(含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海区、洞头区常住户口的2017、2018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未初次就业的2019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和“一流”高校、“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
(三)面向社会其他人员的招聘条件
具体年龄、专业经历等条件要求详见《2019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要求
(一)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9年7月11日。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0时—7月12日24时。报考人员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rczp.wzer.net)注册并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7月13日—7月14日。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网上提供图片)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注明理由;对报考人员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后再次报名。在此期间网络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0时—24时。已报考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
4.改报名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和需求数比例不足3:1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市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地址:市府路490号)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9年7月19日9时起,通过资格初审且确认参加考试人员登录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考试分三轮进行,第一轮、第二轮、第三轮考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20%、20%、60%。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第一轮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第一轮考试分类进行专业笔试或技能考试,满分100分,按20%计入考试总成绩。
1.专业笔试时间:2019年7月21日(周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第一轮专业笔试的岗位分专业进行笔试(具体见岗位一览表),笔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专业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2.技能考试:第一轮技能考试的岗位(具体见岗位一览表),主要考查本岗位专业技能水平。技能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第一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学校(单位)同一岗位需求人数低于5人的,按每个岗位1:6确定拟进入第二轮考试对象;同一学校(单位)同一岗位需求人数5人及以上的,按每个岗位1:4确定拟进入第二轮考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进入第二轮考试对象。开考岗位实际参加第一轮考试人数低于或等于上述比例的,全部拟进入第二轮考试。具体岗位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列为拟进入第二轮考试对象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市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登录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进行查询。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签名的《2019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教师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报考岗位所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毕业生岗位须提供空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未拿到相关证件的须所在院校或当地教育部门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或出具有认证资质的官方网页打印件。
3.温州市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和民办学校人事代理教师,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
(三)第二轮考试
第二轮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按20%计入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时间8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第二轮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根据报考人员两轮成绩之和,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学校(单位)同一岗位开考需求数低于5人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拟进入第三轮考试对象;同一学校(单位)同一岗位开考需求数5人及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拟进入第三轮考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进入第三轮考试对象。开考岗位实际参加第二轮考试人数低于或等于上述比例的,全部拟进入第三轮考试。具体岗位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
(四)第三轮考试
第三轮考试采取分专业考评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
教师类岗位进行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为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5分钟。
非教师类岗位进行专业考核,主要考查本岗位知识的掌握、理解、运用和实务操作能力。具体考试方案、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第三轮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第三轮考试24小时前,进入第三轮考试对象书面确认自愿放弃第三轮考试资格的,其空缺在该岗位第二轮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第三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教师类岗位第三轮考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为100分),非教师类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为10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入围体检。入围体检对象名单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第一轮考试成绩×20%+第二轮考试成绩×20%+第三轮考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负。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和温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未通过公示的,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的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凡属于教师岗位的,本次招聘没有要求持教师资格证报考的,录用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二)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五)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有关公告详见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温州教育网:edu.wenzhou.gov.cn;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0118;网上注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7-88286875。
(六)本公告公示期自2019年7月2日起至7月10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用人单位专业设置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温州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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