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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 “人才兴市”战略,加大引才工作力度,助推我市城市转型发展,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对专业人员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79名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注重综合素质,突出理论基础与实际工作能力的测查,把真正适合人员选聘到合适的岗位上。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全日制本科生需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鹤岗区域内的要求为非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鹤岗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计划》。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一般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9年7月10日-- 7月20日)
登陆鹤岗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gyjs/),按以下程序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请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正式在编在职报考人员,需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间上传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加分政策。项目生需上传省级服务期满证书或市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需上传市就业局出具的证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和退役大学生士兵需上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应届生需上传毕业学校开具的本人专业研究方向和能够按期获得全日制学历、学位的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和电子版照片,报考新疆籍辅导员岗位的还需上传户口簿和熟练掌握汉语和维吾尔语的情况说明。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7月20日8: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急需、短缺专业,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网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2019年7月10日至7月20日8:30--18:00期间,自行登陆报名系统,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90元后,即视为报名结束。
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2019年7月24日--7月25日)
2019年7月24日至7月25日8:30—17:00期间,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2019年7月27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报考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总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教育知识与能力》占70%;招聘卫生专业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总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70%;其它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总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笔试成绩在鹤岗市政府官网(http://www.hegang.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区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黑龙江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本次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区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
(四)面试人选资格确认(8月上旬)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面试前一天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在与拟聘人数之比不高于5:1的情况下,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教育专业、卫生专业、综合岗位分别以《教育知识与能力》、《卫生专业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前5名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鹤岗市政府官网(http://www.hegang.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现场资格确认时,考生需提供报名系统打印出来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证件材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或未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人选资格确认、面试时间和地点等详情,请登陆鹤岗市政府官网(http://www.hegang.gov.cn/)。
(五)面试(8月上旬)
面试突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测查。主要采取现场答辩、试讲、情景模拟等方式,测评应试者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鹤岗市政府官网(http://www.hegang.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六)考核与体检(2019年8月中上旬)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教育专业、卫生专业、综合岗位分别依据《教育知识与能力》、《卫生专业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面试成绩顺序,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组通过对拟聘用人员所在的学校(单位)、社区、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调查了解,对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作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自动放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2019年8月中旬)
对拟聘用人选在鹤岗市政府官网(http://www.heg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2019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0468---3230505
监督电话:0468---335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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