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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 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08〕18 号)及《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 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 我市教育发展和 2019 年秋季学校用人需求情况,经报市委编办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我市直属学校(含幼儿园)教师队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专业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吸纳各学科教师,增强市直属事业单位教育教学师资力量,推动我市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31 名(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19 名(详见附件 1)、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 名(详见附件 2)。被聘用者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 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年龄要求 35 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 40 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放宽至 45 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35 周岁及以下”指未到 36 岁,即 1983 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40 周岁及以下”指未到 41 岁,即197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5 周岁及以下”指未到 46 岁,即197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或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 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等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7.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和报考条件详见《海口市教育局 2019 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1)《海口市教育局 2019 年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2)。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 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教育局等 网站发布,信息发布时限为 7 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9日——7月25日17: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陆海口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haikou.gov.cn),进入“海口市 2019 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幼儿园)教师” 专栏,查看报名公告,并按照公告规定要求在指定的“报名入口” 报名(报名公开招聘的请进入报名入口 1;报名考核招聘的请进入 报名入口 2)。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

②教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

③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部分岗位要求)

④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⑤毕业证

⑥学信网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⑧属于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应聘者,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按照附件 5 模板要求填写)

⑨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 关学历认证书或评估意见书

⑩属委培、定向的,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属全日制普通高校 2019 年应届毕业生,需由学校出具毕业证明及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部门出具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 明,同时应在 2019 年 7 月 24 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并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 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否则,视情上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如聘用前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概

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请报名应聘人员关注海口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留意资格审查结果。

1.公开招聘: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数与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 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3。应聘人员未达到 1:3 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考核招聘:本次考核招聘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考核招聘报名且初审完成后,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者,则取消该岗位 招聘。

公开招聘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 布,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 考证。

(四)组织考试

1.公开招聘:考试方式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 100 分,笔试成绩按照 6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 4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笔试内容:

a.教师岗位: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等。

b.保健医生岗位: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能入围面试。

岗位的招聘人数≥10,按照 1:2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岗位的招聘人数<10 的,按照 1:3 从高分到低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 自愿放弃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报考同一 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面试内容:

a.教师岗位: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

考评方式为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教师 准备 30 分钟后,先进行 15 分钟的微格教学(幼儿教师岗位 10分钟),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幼儿教师岗位 10 分钟)。

b.保健医生岗位:主要考核医生的基本技能和应变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对外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 2 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 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 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2.考核招聘: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分值满分为 100 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 60 分。依据“四舍五入” 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

面试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

考评方式为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教师 准备 30 分钟后,先进行 15 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 5 分钟的现场问答。

注意事项:

a.面试前,对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同意报考证明、报名登记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按时到指 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的资料与考生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一律确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b.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没有按 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c.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d.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 2 名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各招聘需求学校各自组织。要求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执行(幼儿园岗位根据幼教需要另行确定)。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 的,本人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 3 天内向招聘需求学校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 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需求学校各自组织,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 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 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的,取消拟 聘人选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可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 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体检、考察人选及结果将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经市教育局党组审核通过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 口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教育局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注意事项:招聘岗位人数为 2 个及以上的,根据各自报考的岗位,以考试(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应聘人员的意愿选择任教学校。其中:报考公开招聘岗位的,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笔试成绩再同分的,由同分者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 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 3 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 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 聘用。

注意事项:如属社会在职人员,须保证在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3个月内配合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工作,与原单位办妥所有解除用工关系的手续。如因本人与原单位的用工关系纠纷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考察录用或按要求时间报到, 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五、工作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督指 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举报、投诉事件,由市教育局负责调查落实,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送市人社局。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18 栋南楼 5043 室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595

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4600

监督电话:0898-68724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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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口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019年海口市教育局考核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019年海口市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直属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019年海口市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幼儿园)教师报名材料目录表.doc

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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