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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等有关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本科阶段要求所学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

6.具有相应级别、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7.在编在岗应聘人员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4.尚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5.尚在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和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31日9:00—8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31日11:00—8月3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xx.binzhou.gov.cn/bzkszx/),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具体填报要求详见附件4。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31日11:00—8月3日12︰00

滨州市教育局、滨州市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7月31日11:00—8月3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初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8月8日上午9:00—8月10日上午9:30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2019年滨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19年滨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8月2日14︰30—17︰00到滨州市教育局人事科410办公室(渤海16路69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4。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2019年滨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采用面试前置方式进行。所有岗位采取初试、面试、笔试的程序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一)初试

所有岗位考生均参加初试,初试以笔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应知应会知识。

初试时间:2019年8月10日上午 9:00—11:00

初试地点见初试准考证,考生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同一岗位报名在30人(含30人)以内的,初试笔试通过最低合格线的均可进入面试;

同一岗位报名超过30人的,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30人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初试成绩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不足30人的,按实有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将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binzhou.gov.cn/)、滨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binzhou.gov.cn/)和滨州市体育局网站(http://ty.binzhou.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见附件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两种方式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60%、40%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面试采用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的,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成绩分别按35%、15%、50%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进入笔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资格审查范围。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资格审查范围。进入笔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名单通过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教育局、滨州市体育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试资格审查环节。

(三)笔试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负责实施。

经面试进入笔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2019年滨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满分100分,时间6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该《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滨州市教育局网站和滨州市体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43—3188776

市体育局咨询电话:0543--3156902

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543--8173016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43—3368333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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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滨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滨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滨州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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