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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认识法律对青少年的关爱,增强珍惜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能力目标】
运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给予未成年人特殊的关爱和保护。
【知识目标】
认识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的原因;了解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四道防线”;认识法律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作用。
二、教学重难点
【重点】
了解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四道防线”。
【难点】
增强珍惜权利,提高运用法律维权的意识。
三、教学方法
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情景教学法
四、教学过程
环节一:课堂导入
多媒体播放案例:2018年10月30日上午陕西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判继母孙小倩被判16年。2017年至今,渭南男童长期遭继母虐待殴打,致骨粉碎,深度昏迷呈植物人状态,度过了将近600个日夜。2017年3月29日,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出具的一份《诊断证明》显示,年仅6岁的鹏鹏头部外伤致特重型-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入院时GCS评分3分(最低)、双侧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射消失,全身紫绀……事发后,因涉嫌虐待罪,鹏鹏继母孙某被警方刑拘。
教师设疑:从这个案例中,你有什么想法?
根据学生的回答,给出总结:同学们给出的答案都很棒,鹏鹏是未成年人,当其人身受到侵害的时候,通过社会媒体的曝光,法院最终维护了其权利,可见《法律为我们护航》。
环节二:新课讲授
一、我们需要特殊保护
1.未成年人受到特殊的保护
【活动一】审视自我
【过渡】鹏鹏是未成年人,那初中生的我们是不是未成年人呢?什么是未成年人?为什么未成年人受到特殊的保护?
根据自己的调查结果,小组进行讨论老师提出的问题。5分钟后,找同学给出调查报告分析。
教师总结:只要未满18周岁,都是未成年人,一般指幼儿、儿童和青少年。我们初中生是未成年人。根据大家处理遇到问题的办法,我们会发现,我们未成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这是从必要性上得出我们需要保护。
【过渡】未成年人为什么受到如此的重视,需要特殊的保护?
请同学们跟着音乐大声齐读:梁启超《少年中国说》片段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教师设疑:读完之后,这段话说明什么?
指名请学生回答,教师总结: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国家的未来,事关人类的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关爱和保护,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
二、感受法的关爱
1.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活动二】法律大讲堂
【过渡】因为未成年人自身的特点,容易受到伤害,那么未成年人容易受到的伤害有哪些?从法律的角度,怎么才能使未成年人避免受到伤害?
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结合自己搜集到的法律条文,充当讲述人,来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
根据学生的讲述,教师在课件上呈现相关的法律,并作出解释:
①《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发展。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家长必需让年满六周岁的孩子接受学校教育,不能阻止孩子上学。
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第一款: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比如,我们可以免费参观博物馆、科技馆,乘车、旅游有优惠等。
③《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比如,上下学家长会接送孩子、家长注重家风的传承等,不能不管孩子。
④《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黑企业雇佣童工未成年人是违法的。
⑤《教育法》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⑥《义务教育法》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另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民则通法等许多法律法规,都对未成年的权益进行了保护。
教师小结:社会中存在很多侵害未成年人的事例,比如因为重男轻女,让女孩子辍学带弟弟;黑心企业为降低成本压榨未成年人;父母虐待孩子等,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及专门的法律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
2.四道防线:家庭、学校、司法和社会保护。
【活动三】各展神威
【过渡】我国不仅从法律的角度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而且发动了各部门各行业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让我们通过几个未成年受保护的案例,来看看它们都是哪些。
多媒体课件呈现四则案例:
案例一:2018年11月3日,在杭州西溪永乐城居住的徐女士,因为一条没有牵狗绳的宠物狗朝自己6岁儿子狂吠,为保护孩子,她用脚驱狗,结果遭到狗主人殴打。事后,孩子的情绪非常不稳定,晚上睡觉做梦还哭出声来,大喊着不要打我妈妈。
案例二: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办主任郑新俭说,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2万人,起诉6.03万人,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案例三:2018年6月11日下午,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镇绿之风希望小学教师李芳在护送学生放学回家途中,面临突如其来的车祸,果断推开学生,把生的希望留给学生,把危险留给了自己。6月13日,4名受伤学生经过医治已无大碍,而李芳老师却因抢救无效于6月12日永远地离开了她挚爱的三尺讲台。9月4日11时50分,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双河镇第五小学五年级语文老师丁燕桃准备走到学校对面的人行步道上吃午饭,此时一辆失控的小轿车突然飞速向行人撞去,丁老师奋力将身边的两位学生推开,自己却被轿车辗轧并拖行了好几米,两个孩子得救了,李老师在送医途中不治身亡,撇下不满1岁的女儿……。在灾祸面前,最有可能挺身而出、不计后果用自己的生命去呵护孩子生命的,是父母!但在这次突如其来的车祸面前,老师“冲”了出来,用自己的生命保护了学生的生命!
案例四:2018年11月3日上午,厦门一公交车上出现一个5岁的小孩,穿着睡衣拿着钥匙独自上车,这辆公交车司机发现孩子没有大人陪同,便询问起来,原来孩子想坐公交去找自己的妈妈和姐姐,出门时把熟睡的父亲反锁到了家里。最后妈妈接到了孩子。
教师设置问题:四则案例反映的是哪类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都起着什么样的作用?
小组进行合作,展开讨论。5分钟后,请学生进行分别对四则案例进行分析解释。
根据学生的回答,教师总结: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四位一体,构筑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四道防线”,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机制和良好风尚。
①家庭保护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包括生活上的关心照顾和思想上的教育培养。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
②学校保护是指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中,学校保护起着重要作用。
③社会保护指国家、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及其他组织或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社会保护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保护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④司法保护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专门保护,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环节三:巩固提高
【活动四】小莉来帮忙
【过渡】从以上案例中,我们明白,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既然有这么多的保护措施,那么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呢?
情景剧场:小强7岁时父母离异,被判归父亲抚养,但实际上父母基本不管他。小强11岁时,相依为命的爷爷去世,只能跟父亲住在一起,父亲常打骂他……进入初中后,和“哥们儿”聚在一起打牌、飙歌或去网吧打游戏,经常上课迟到或者旷课,即便勉强坐在教室,也心不在焉。
教师设问:你如何看待小强的父母和网吧老板的行为?针对父母的行为,小强可以向谁求助?如果你是小强的同学,你愿意给他提供哪些帮助?
现在大家来到了“小莉来帮忙”的节目中,小组进行合作,可以对案例进行创编,排练成小的情景剧,十分钟后进行展示。
教师总结:父母没有尽到赡养与教育职责,网吧老板违规向未成年人开放,小强应该向司法机关记性求助,学校、社会等应该多给与小强帮助和爱护。我们要珍惜自己的权利,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要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环节四:小结作业
小结:请以“老马说法”的形式,对课程内容进行回顾。
教师总结:我们未成年人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侵害我们的行为做斗争。
拓展作业:查阅未成年人犯罪法,了解当地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的主要内容,选择其中一方面调查对未成年人实施保护的状况,拟写一份调查报告。
五、板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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